关于组织开展首批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成果验收和第二批精品课程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更好地推广和应用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各职业学校加强课程建设,促进我市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提升,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南通市首批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成果验收和2016年度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建设成果验收
(一)验收对象
南通市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首批20门立项课程和20门培育课程,具体名单见通教职社〔2014〕17号。
(二)时间安排
日 期 |
学 校 |
10月19日上午 |
如皋第一中专、通州中专 |
10月20日上午 |
如皋中专、南通中专 |
10月22日上午 |
如东中专、南通卫生高职校、南通旅游中专(上述3校的精品课程负责人于10月22日上午8:30将课程建设材料送达南通市0513商务酒店澳门厅) |
10月26日上午 |
海安中专、启东中专 |
10月27日上午 |
海安双楼中专、启东第二中专 |
10月28日上午 |
海门中专 |
(三)验收要求
1.各课程负责人对照南通市职业教育精品课程评审标准和本课程建设任务及建设计划,提交以下材料:
(1)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总结;
(2)课程教学大纲、教材;
(3)课程建设团队核心成员2015~2016学年度授课教案(至少提供1人一学年的教案);
(4)网络课件、教学视频(需上传至精品课程网站),提供精品课程网站链接;
(5)教学评价材料:2014~2016两个学年度学生评教情况、课程建设团队核心成员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表。
2.各课程负责人需到场进行释疑、答辩。
二、精品课程立项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程应是连续开设3年以上,学生受益大或在课程建设上具有显著特色,已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
2.课程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教师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课程负责人具备较高的教学与科研水平。
3.课程教师能结合课程特点采用多种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4.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能体现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理念。课程应选用国内优秀中职教材(原则上应是国规或省定教材),鼓励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出版高水平的工学结合特色教材以及校本教材。
5.课程教学团队成员整体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社会认可度高。
精品课程评审标准详见通教职社〔2014〕9号文件。
(二)申报名额
国示范学校申报4~5门,省高水平学校申报2~3门,其他学校申报1~2门。
(三)申报程序
1.由各课程负责人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学校。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附件材料(包括授课师资、教材、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及解答、实验实训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3)网络课件、电子教案各一份;
(4)主讲教师40~5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
(5)其它证明材料。
2.学校组织审核、评比,根据申报名额择优推荐相关课程参加市级评选,并填报汇总表(见附件2)。
3.各学校于11月25日前将参评课程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教科院。工作联系人:刘兵兵;联系电话:85158238;电子邮箱:292769483@qq.com。
4.市教育局于12月份组织相关专家根据评审标准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确定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名单。
三、有关说明
1.各职业学校要及时做好宣传和发动,积极组织好首批精品课程建设成果总结和新一批精品课程申报工作。
2.各职业学校要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评价机制。设立专门经费支持精品课程建设,对参与校、市级精品课程建设的教师进行奖励和表彰。进一步完善学生评教、年度检查验收等评估机制。
3.市教育局委托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按学年度对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学校年度质量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南通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