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南通市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通教规划办〔2018〕6号
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直学校、各专项课题管理单位:
根据《江苏省(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省规划办《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我办将对江苏省、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要求如下:
一、省重点资助课题由省规划办直接检查,请各县(市、区)规划办督促各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并请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检查表》上报市规划办,市规划办组织专家初查后报省,省规划办将采取集中汇报的方式进行检查,初定时间及地点:11月22-24日,泰州市,具体另行通知。
二、省重点自筹课题、立项课题由市规划办组织检查,请各县(市、区)规划办督促各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并请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检查表》收齐、制作好《汇总表》。市规划办将组织专家至各县(市、区),以集中汇报的方式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南通市2016年度课题由各县(市、区)规划办组织检查,各类专项课题由对应的管理单位检查。《检查表》《汇总表》格式同省,只需将表格抬头“江苏省”改为“南通市”,11月30日前将检查《汇总表》报市规划办。
四、课题主持人需在检查时汇报:⑴开题以来的进展情况以及初步的研究成果。⑵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⑶下一步研究计划。汇报材料打印一式10份带到会场。须由课题主持人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五、省规划办“继续执行升格与降级制度”。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研究质量高、成果丰富的课题或研究水平低、无进展的课题,我办将视情况向省规划办建议对其进行升格或降级处理。
六、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的课题,视作为结题,此前已结题的课题不再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可直接领取结题证书。
附件:1.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
2.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名单
3.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中期检查
汇总表
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